为防止房地产销售持续回落,我省出新规——
公积金贷款购首套房,首付将降至20%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
本报讯 据郑州晚报报道,8月2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经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今后,我省居民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将由目前的30%调减为20%最高贷款额度将适当提高,贷款最长期限也将延长到30年。另外,住房公积金交付人在全省范围内可异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为防止房地产销售的持续回落,今后,我省居民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房款比例将由目前的30%调减为20%最高贷款额度根据各地房价情况适当提高,贷款最长期限可延长到30年;住房公积金交付人在全省范围内,可异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从今年9月1日起到2009年8月31日,各商业银行可对商品房购买者实行最优惠利率。
据介绍,如果您购买的是一套多层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按1600元(郑州市商品房多层均价)计算,目前购房者按30%的比例需首付38400元,而20%的首付新规实行后,首付只需要25600元,购房者少掏12800元。
另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免除房地产交易契税,购买普通商品房可按一定比例减免房地产交易契税。目前郑州市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契税缴纳规定为,144平方米以下按总房价的2%缴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上按总房价的4%缴纳。据此计算,以上述一套80平方米、每平方米1600元的经济适用房(房价为12.8万元)为例,目前购房者需缴纳契税2560元,而新规施行后,购房者可以少掏这部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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